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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团总支、团支部:
“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授予陕西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当代陕西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广大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激励全省广大青年践行“五个扎实”要求,积极投身“五新”战略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决定开展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申报工作。为做好本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推选工作,现就有关组织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奖项分设个人奖和集体奖,分别授予“陕西青年五四奖章”和“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荣誉称号。
二、申报条件
(一)个人奖申报基本条件
1.年龄14至40周岁(1980年5月1日—2006年4月30日出生)的陕西籍青年,或主要工作、定居在陕西的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本领过硬、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或在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2017年以来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或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重大评选活动中赢得荣誉;
6.对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做出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的青年个人,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
(二)集体奖申报基本条件
1.成员以14至35周岁(1985年5月1日—2006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并在陕西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占集体总人数比例不低于60%;
2.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2017年以来在省级(含)以上重要建设领域、助力脱贫攻坚、重点工程项目、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取得突出业绩;
4.对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做出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的青年团队,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
三、时间安排
各团支部应广泛发动青年参与推选,使活动最大限度覆盖和影响广大青年。组织推选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组织申报阶段(即日起至2月10日)。申报方式包括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各团支部面向本单位内部全体青年广泛宣传动员,组织本支部优秀青年积极申报。申报和推荐的个人(集体)材料电子版请于2月10日下午17:00前发至院团委邮箱tuanwei2yuan@163.com。
2.院级遴选阶段(2020年2月10日至2月16日)。根据《共青团西安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组织推选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西交团组〔2020〕3号)有关要求,院团委将从各团支部推荐上来的优秀青年个人及集体中遴选群众反响强烈、事迹突出的向校团委推荐。
3.校级遴选、省级评选阶段(2020年2月16日至4月24日)。校团委从各院级团(工)委推荐上来的群众反响强烈、事迹突出的人选中进行遴选,拟向团省委推荐申报。团省委按照省级评选流程,召开有关会议,确定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名单。
四、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向党支部和科室汇报,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切实将优秀青年典型推荐上来,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广大青年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2.各团支部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积极主动征求党支部、科室及有关方面意见并认真填写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对推荐人选在科内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方可作为正式人选上报。
3.各团支部要指导推荐人选认真填写《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见附件1),推荐集体认真填写《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如实整理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撰写500字的事迹简介(格式见附件3)。
4.目前正值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关键时期,为减少交叉感染的机率,申请人可通过电子版方式上报申报材料,申报表中党团组织意见签署负责人电子签名并生成pdf格式,事迹材料和简介为word格式,推荐对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件照、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的所获奖项等jpg格式的证明材料。
5.请各团支部务必按照时间要求将推荐所需的资料电子版统一报院团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董艳
联系电话:029-87678424
电子信箱:tuanwei2yuan@163.com
院团委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