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部关于“院前检查”工作的强调通知
全院各科室:
我院“院前检查”系统已正式启动并运行,根据3月6日医疗管理例会精神和医务部部务会议研究,现要求各临床科室报1-3个收治病种纳入“院前检查”范围。请各临床科室于3月14日(下周五前)报至医务部,我院将对有效执行“院前检查”科室和个人给予政策扶持和奖励。
会议同时要求各医技和功能检查科室也应做好相关配合工作,见病人手持“院前检查”字样检查单必须予以检查。
附件内容为我院HIS系统的“院前检查”模块运行流程及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请全院各科室遵照执行。
医务部
2014年3月7日
附件内容见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