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职工及家属:
2013年元月1日起实行新的机动车通行证(卡),请在2012年12月底前到我院物业公司办理通行证(卡),收费标准不变,办理时携带本人行驶证、户口本和原机动车通行证(卡)相关证件,请相互告知。
1、 办理程序:(1)物业公司验证收款。(2)保卫部审核发卡。
2、 办理时间:2012年12月20日—12月31(周六.周日不休息)
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6:30
3、 验证收费地点:东医技楼一层,物业管理公司(体检中心对面)
授权发卡地点: 保卫部一层
交大二院物业管理公司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