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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科室: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财务及内部价格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函〔2019〕86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财务及内部价格管理,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次财务及内部价格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时限、方式
检查范围为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检查内容相关的重点职能部门;检查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今,如有需要,可进行延伸和追溯;检查的方式采取科室自查自纠及医院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检查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部署检查工作,审定工作方案并研究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落实检查方案。
组 长:李宗芳
副组长:李文博 高 亚
成 员:刘鹏涛 张卫平 曹 婷 谭 婷 刘 明
赵晓娟 孙颖哲 叶泽宇 张抗怀 李 静
根据检查重点内容安排,本次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重点检查小组,财务管理检查组、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检查组、医保管理检查组,分别负责财务、价格、医保管理等方面的重点检查。各小组间分工协助,加强配合。
工作小组组长:张卫平 刘鹏涛 曹 婷
联 络 员:魏 佳 钞海莲 郭景华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财务管理情况。重点围绕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财务收支管理、预算管理、内部控制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情况等方面展开自查。
(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建设和重点问题。重点围绕医院内部价格管理方面,从制度建设、人员配置、行为规范、收费标准、收费内容、套用项目、合理诊疗等方面展开自查。
(三)医保费用内部管理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重点围绕超医保限定支付用药、药品串换、虚假住院、未获得相关许可违规开展诊疗服务等方面展开自查。
(四)其他情况。重点围绕GC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项目、药品购销存管理、耗材超标准一次性加成等方面开展自查。
四、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分为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自查自纠及重点检查阶段:2019年12月23日-27日
2.整改落实阶段:2019年12月28日-31日
五、检查要求
(一)全院各科室应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认真组织实施,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各科室要按“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根据《自查自纠重点内容及任务分解表》逐项梳理,查堵漏洞,不留死角,认真研究自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查找原因,落实自查自纠责任。从完善财务管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保费用内部管理、内部其他管理、监督检查入手,加强财务及内部价格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重点职能部门按《自查自纠重点内容及任务分解表(职能部门)》(附件2),提交自查自纠重点内容及撰写自查报告。
医疗医技科室按《自查自纠重点内容表(医疗医技科室)》(附件3)要求进行自查并填报。
(三)各科室应按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制定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自查出的问题要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并对自查自纠及整改结果负责。
(四)医院将根据自查结果及工作安排开展重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五)资料上报要求。
职能部门提交自查自纠重点内容及自查报告,纸质版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9年12月27日前提交至检查组联络员处。(地点:财务部二楼, 联系人:魏佳 联系电话:87679539)。
医疗医技科室提交《自查自纠重点内容表(医疗医技科室)》(附件3),纸质版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9年12月27日前提交至检查组联络员处。(地点:发热门诊一楼医保合疗办公室,联系人:郭景华 联系电话:87679663)。
附件1: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财务及内部价格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函[2019]号).pdf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19年12月23日